文章来源:规划财务科 时间:2023-02-24 09:17: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开展“三无”精神病患者托养收治。主要包括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托养收治。
2.为优抚对象和低收入患者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咨询、生活护理服务。主要包括为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及弱势群体患者提供精神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服务。
3.受委托在资质范围内提供医疗门诊、住院、精神疾病鉴定及精神卫生领域相关培训指导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内设25个科室:4个精神科、2个老年科、心身睡眠科、青少年儿童心理科、康复科、门诊部、医技科、药物临床实验中心、医务科、医保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公室、党办、设备信息科、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保卫科、后勤保障科、营养膳食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15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8.27万元,事业收入12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6.4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15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5.7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54.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8.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8.27万元,比2022年增加1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77万元,比2022年增加13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发生变化,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3.5万元,比2022年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院兜底保障对象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4.66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年初预算,支出增加7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精神康复护理人员劳务费、在院兜底保障对象医疗和日常生活支出以及精神障碍社区康服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梦若 联系方式:023-65324294